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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系:
为表彰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,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、团结进取、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的精神,现评选2010-2011学年院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。高职评选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,五年一贯制中职段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
五年一贯制中职段包括09、10及初中五专学生,大专生指所有取得普专学籍的09、10级学生。
二、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
1、评优工作由各系评优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
2、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学院《学生思想品德行为教材》中“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生评优办法”执行。
3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提名必须经过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评选产生,由班主任将评选事宜告知学生,并在系内公示。
4、评优名额分配如下
系 优秀大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纺织工程系 18 11 服装工程系 17 11 工商管理系 12 8 机电工程系 16 10 染化工程系 25 16 信息工程系 16 11 艺术设计系 6 4 合计 110 71
5、各系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,组织填写“三好学生登记表”、“优秀大学生登记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”(见附件,一式两份,A4纸打印)和“10-11学年大专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”、“ 10-11学年中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”(1份),将电子稿、打印稿及评选报告于9月1日下午五点前交学生工作处。
6、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院审批。
2011年8月26日